2008年1月1日星期二

公众安全


考虑推行全民“安全第一”运动


黄树人  2007-11-03

  我国历史最久的百货公司罗敏申,旧址在金融中心的莱佛士坊,即现华联银行大厦所在地。原是一幢三四层楼的殖民地时代建筑物,1971年的一场无情火不但把整座砖与木结构建筑物烧毁,还带走了几条宝贵的人命!大火也促使百货公司营业停顿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后来才搬到乌节路现址继续营业。

  转眼间30多年已过去了。回顾这期间内的沧海桑田,我们不禁要对我国各方面所取得的进展,感觉庆幸。经过那次惨痛的经验后,政府在推行市区重建过程中,对防火方面的工作可说是做到不遗余力,无论是在策划及执行适当的防火安全条例,或在提高灭火设备水准方面,都采取非常谨慎和细心的态度,为的是确保人民生命及资产的安全。

  配合严密条例的推行,在政府主催下,几个民间有关团体更积极的成立了全国防火理事会,致力于鼓吹防火的重要性并向人民宣传防火常识,借此提高人民防火与安全意识。理事会自成立以来的良好工作表现是有目共睹的。但近年来我国经济的蓬勃发展,在许多行业面对日渐白日化的生意竞争的情况下,一小部份人们为了节省或多赚几个钱,不惜铤而走险,忽略了一些基本的防火安全措施,他们的自私行为常是火患的导火线。火患的发生不但使这一小撮害群之马自食其果,也不幸的殃及无辜的旁人,带来财产甚至人命的损失。

  亡羊补牢,加紧确保民间提高警惕,更严厉的执行安全条例,是重要的行政步骤。但充其量只是治标而难以收到治本之效。针对这课题交流站的一位读者认为唯有持久不断的积极的培养民间防火安全意识,使到它成为人们日常生活核心价值观的一部分,这问题才能得到解决。我同意他的看法。

  事实上,这也就是防火理事会一路来的工作目标。与此同时,或者我们也可考虑把防火安全教育归纳入一项较广泛、更具有重要意义的全民“安全第一”运动。

  近年来随着人口的剧增和经济多元化的急速发展,除了火灾以外,工伤意外,交通意外甚至家庭里发生的其他意外事件,有显著上升的迹象,每年因意外事件伤亡总人数应是以千百计。在工伤方面,为了防止情形继续恶化,据报载政府有关部门已于最近成立了一个特别委员会以寻求对策。在公路安全方面,虽说我国早已有全国安全第一理事会组织的存在,但近年来似乎鲜有该组织活动的消息。

  意外事故的发生,无论是起因于火患,工作操作过程人为疏忽或交通状况,都会导致财物的损失和人命的伤亡,较严重的则酿成家破人亡的惨局。我国每年在这些方面的有形及无形的经济及社会损失是非常巨大的。团结就是力量,希望这些有关团体能在一个统一机构下同心合力去宣扬宏观的“安全第一”意识,使到它能逐渐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核心的价值观的一部份。让我们为更美好更安全的生活环境继续努力。

·作者是前国会副议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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